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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為何要洗禮?


錄自《2011年4月大埔堂季刊 -- 牧者心聲》

踏入四月,洗禮的日子將近,對於返了教會一段時間的弟兄姊妹來說,會否想到自己洗禮的決心呢?這個話題應如何談起,至少有三個說法:

  1. 既然信主得救了,況且得救不是靠洗禮,受洗不受洗沒有多大需要,得救就是了。

  2. 有人又會想到自己作為基督徒,自己個人的生命表現言行並不一致,不太像一個基督徒,很多事應該做的事也沒有去做,都是遲一些再算罷了。

  3. 又有人只想到洗禮只不過一項儀式,受洗後多了一個身份,可洗可不洗。

我們的教會承認兩個聖禮,就是洗禮和聖餐禮。這兩個聖禮具備三個要素:記號、人的信心與上帝的應許。引用加爾文在「基督教要義」的話:「聖禮為表記,藉此主在我們良心中印上祂對我們善意的應許,來支持我們軟弱的信心」。[註一] 而且,「信仰的堅固與增進,我將之歸於聖禮,並不是因為聖禮具有一種永久的內在效力,…,但是,只當那作人內心師傅的聖靈與聖禮相連時,聖靈才能發生效力。只有聖靈的力量才能深入人心、感動人意。…一切運行的能力屬乎聖靈,而以聖禮為工具。聖禮若沒有聖靈是空虛無用的,但聖靈一旦在人心中運行,聖禮就滿有驚人的效力了。」[註二] 換句話說,若沒有聖靈的感動,參與聖禮的人也得不到益處;聖禮乃有助於信心的堅固和增加。

洗禮是上帝應許赦免人的罪所施的恩典。當人憑著信心接受洗禮,認罪悔改,公開承認自己是罪人,相信並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,從此委身跟隨基督。縱然有時會灰心、乏力、甚至跌倒,但在教會相交生活中弟兄姊妹一同經歷愛與關懷,互相代禱扶持,共同勉勵,想念到我們已經受洗這個記號,就能鼓舞我們對上帝的信心,並靠著居於我們生命中的聖靈,得著勉勵,並有膽量在眾人面前見證我們的救主。

「豈不知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人,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?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,從死裡復活一樣。」(羅馬書6:3,4)

很明顯,我們的生命得以洗淨,並不是因水有更新的效力,而是說,人藉著洗禮可以確知有救恩,是藉著信心得來的。洗禮是表明我們在基督裡死去,得著新生命。這是一種向罪死,向主活的生活方式。「凡以信心接受洗禮的,在致死自己的肉體上也感覺到基督死的效力,在靈性的奮發上,也感覺到他復活的力量。因此我們所得救的應許,第一是白白的赦罪和稱義;第二是有聖靈的恩典來更新我們。」[註三] 從此,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,就像基督死而復活一樣,舊我已經死去,重新獲得生命。所以基督徒應以洗禮做為個人信仰的標示。

弟兄姊妹,洗禮是主耶穌的吩咐(馬太福音28:19),是每個真實得救的人委身跟從主的行動。也許我們會感到自己的生活見證太不像樣了,洗禮更是我們讓聖靈掌管自己的生命,信心得以堅固,以致能活出見證基督的新生命。洗禮不僅是一項儀式,更是我們將一生信託在主基督裏,與主基督結連的表示。當你下次想到自己何時接受洗禮,或洗禮後正經歷生命的磨練,請記得愛我們的上帝已將寶貴的應許賜給我們了!

註一:加爾文著,基督教要義(一五五九年最后修正版),卷四,第十四章,第一段。

註二:加爾文著,基督教要義(一五五九年最后修正版),卷四,第十四章,第九段。

註三:加爾文著,基督教要義(一五五九年最后修正版),卷四,第十五章,第五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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